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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学生参加2021年度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的通知
发稿时间:2021-10-19 16:49:50 撰稿人: 浏览量:

各教学院:

根据 “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《国家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和数据上报的通知”文件要求,为顺利完成学校2021年度测试工作,现将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测试时间

2021年10月23日——2021年11月21日(具体安排见附件《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安排表》)

二、测试对象

全校仅限于2018、2019、2020、2021级本、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;2018级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,可不参加本次测试(补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
三、测试地点、测试项目与流程

(一)北校区实训楼A区:A103[身高体重→坐位体前屈]→A104[立定跳远→肺活量]→A105[引体向上(男)]/A102[仰卧起坐(女)]

(二)北校区田径场:50M→800M(女)/ 1000M(男)。

四、测试方式

当前,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松懈,今年的体质测试采用集中测试,各个学院按测试安排的时间段,以教学院为测试单位集中完成测试。测试期间注意带好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进行跑步等动作幅度大的项目时必须摘下口罩。

五、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

(一)各个学院须确定一名体质测试工作联系人,于10月23日上班时间,到北校区实训楼A区103体质测试中心签到。

(二)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今年的体质测试,如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另行测试时间,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,准时组织学生到场测试。

(三)参加测试的学生务必着运动装、运动鞋,未按要求着装的不允许参加测试;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作为凭证参加测试,若居民身份证丢失则去学院开具相关证明,携带证明和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,未带居民身份证和未开具证明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测试。

(四)已参加学校大学体育课程保健班学习的同学不参加体质测试,但须于10月23日上班时间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实训楼A103。

(五)因病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,须在所属学院履行请假手续,并得到主管领导同意方能不参加测试,各学院须统一将请假名单在10月23日当天交体育学院体质测试中心办公室(实训楼A103);学生因事不能参加测试的于11月21日上午统一参加补测,不允许在其他学院测试期间参加测试。

(六)北校区田径场测试的当天,如遇下雨或其它因素影响不能进行测试时,体育学院会及时通知相关学院测试工作联系人停止测试,未收到通知的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。需做出调整的学院,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相关教学院。

(七)各个学院应做好测试前的学生组织工作,参加测试的学生测试前应做好准备工作,确保顺利完成测试。

(八)学校卫生所协助体育学院对测试工作进行医务监督和保障,防止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。

(九)各位学生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测试,在测试过程中,凡发现替测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,将按【2017】98号《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》严肃处理。

六、本次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,如有疑问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咨询“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体质测试QQ信息群”:72473144。

电话:(0833)2277179 赵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乐山师范学院

2021年10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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