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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十八届运动会的通知
发稿时间:2021-04-15 12:00:01 撰稿人: 浏览量:

校内各单位: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,认真实施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,更好的开展阳光体育活动,丰富学校校园文化生活,提高师生身体素质,拟定于2021年4月 22 日— 23 日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十八届田径运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.本届运动会的宗旨:传承、健康、团结、奋进。

二.参赛单位

机关、后勤保障服务部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、图书馆、档案馆(合署)、文学与新闻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教师教育学院(教育科学学院)、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、数理学院、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、旅游学院、人工智能学院、美术学院、音乐学院、特殊教育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电子与材料工程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设计学院、体育学院、附属幼儿园。

三.竞赛项目

2021年4—6月进行系列活动,趣味运动会(教师)、田径运动会、篮球(LUBA)、乒乓球、羽毛球等项目的竞赛。

四.比赛时间

田径:时间2021年4月 22 日— 23 日

其它项目4—6月份之间进行

五.运动员资格及要求

凡我校教职工和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,经医生检查,身体健康,并按要求参加意外伤害保险,才能报名参加,否则不能参赛。

六.竞赛办法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
各单项比赛执行最新竞赛规则,参见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。

七.报名及组织

各学院、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,并按各单项的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参赛。

八.仲裁、裁判长及裁判员

仲裁由运动会竞赛办公室选派,裁判由体育学院教师及学生担任。

九. 疫情防控要求

按照四川省 2021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( 第三版),参加运动会的所有人员体温均不能超过37.3摄氏度,如有异常,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十.本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权、修改权属校体委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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