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乐山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乐师院委〔2017〕16号)规定,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经研究,确定张红梅同志为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人选考察对象现予公示:
张红梅,女,汉族,现任体育学院行政干事,籍贯四川南充,出生地四川南充,本科学历,电子科技大学大学行政管理(含电子商务)专业毕业,主任科员(管理七级岗位),1967年5月出生,1987年7月参加工作, 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5年12月任主任科员(管理七级岗位)。
目前,根据本总支(直属党支部)调查了解,没有发现以上同志党风廉政、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,也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,未收到相关举报。
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,认为人选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,或有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,请于2017年4月20日之前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,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通讯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
邮政编码:614000
监督电话:0833-2276277
13990611770
体育学院党总支干部考察组
2017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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