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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
发稿时间:2015-10-23 15:01:14 撰稿人:管理员 浏览量:
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

 

乐师院教201398

 

第一章  总  则

第一条 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应遵循“鼓励创新、培养能力、重在过程”的原则,探索以课题研究为核心的教学模式,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着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,致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
第二条 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三类。具体如下:
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;
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;

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第三条 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。

第二章  组织与管理

第四条 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校、院二级管理。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、成果评优等工作,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管理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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