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您的当前位置: 体育学院 / 教学管理 / 规章制度 / 正文
体育学院教师进修与培训管理办法
发稿时间:2018-05-21 17:21:19 撰稿人:体育学院 浏览量:

结合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,按体育学院十三五规划,为提升体育学院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能力,促进体育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,在学校人事处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[2016]24号)和《乐山师范学院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》(乐师院[2016]98号)的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之上,结合体育学院专业发展需要与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,以使体育学院的教师进修、培训学习工作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
一、进修与培训类型

1、进修类型:见学校人事处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[2016]24号)文件。

2、培训类型:指体育学院教师按专业发展规划,符合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条件与要求的,有显著提高教师业务素质,学习时间较短的继续教育活动,主要包括:课程培训、职业资质认证培训、竞赛培训和专业教学研讨会议等。

二、申请与派出

(一)进修

1、按学校人事处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[2016]24号)文件,教师的进修采用申报制,有需要进修的教师,先行以书面向体育学院递交进修申请,获得批准后,按规定填写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或实践锻炼申请表》,逾期或未填写申请表的不能参加体育学院每年度进修选派。

2、进修的选派采用优先排序的方式进行,优先排序选派的顺序按:公派(选派)、学历进修、课程进修、访问学者、实践锻炼依次排序;其中课程进修按:紧缺教师课程、专业理论课程、专业方向(专选)课程、专业普修课程、专业选修课程的顺序依次优先排序派出。

3、如当年(学期)申报参加进修的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的,首先按优先排序决定派出人员,如仍超出规定人数的,体育学院实行统筹安排,教师应服从体育学院安排。

(二)培训

1、制定体育学院年度培训计划

体育学院在每年度年初(4月前)向体育学院教师征集全年培训项目,凡符合教师个人专业规划的项目,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,在经体育学院审核后通过后,纳入体育学院的教师年度培训工作计划,并向全院公示,教师按培训工作计划按期参加培训项目。

2、末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项目

对于教师确因实际原因,未能在年初完成培训项目的申请,不在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中的项目,在教师提交《体育学院教师参加资质培训(教研会议)申请表》后,由体育学院进行统筹,视情况决定是否参与。

3、申请培训项目的条件

(1)参加培训或会议的项目必须与个人的专业课程教学规划一致,并能明显提高申请人专业教学课程教学能力的项目。

(2)每名教师申请的资质培训项目应与个人规划资质认证体系一致,每一项目资质原则上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或一个级别的培训。

(3)申请的培训项目时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周,较长时间的培训项目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期间。

4、申请程序

(1)参加培训或会议前提交体育学院《体育学院教师参加资质培训(教研会议)申请表》。

(2)出具培训项目的正式文件通知。

(3)主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。

(4)需要人事处审批的项目,在体育学院审核后从OA管理系统中填写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(实践锻炼)申请表》,待人事处审批,同意后方能参加申请培训项目的培训。

三、管理与考核

(一)进修教师

1、参加各类进修的教师,在进修期间须严格遵守《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[2016]24号)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
2、参加各类进修的教师进修结束,自觉接受学校人事处与体育学院的考核。按期上交相关进修过程材料、成果材料、完成相关的教研交流活动,撰写总结报告,并将材料报送体育学院和人事处。

3、进修教师考核评价合格的,其岗位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考核评价不合格的,将视情况扣发进修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
(二)培训或参会教师

1、参加各类培训的教师,须遵守体育学院请假与调停课的相关规定。

2、参加各类资质培训的教师,需遵守培训的组织纪律,认真参加培训学习,并须通过证书考核,获得相关证书,并将证书复印件交体育学院存档。

3、参加各类课程培训或教学研讨会议的教师,回校后必须组织相关的教研交流活动,并撰写总结报告和其它总结工作。

4、参加各类培训与教学研讨会议的教师,须按时认真参加,不得假借参加培训与会议之名从事事其它无关活动,如经查实体育学院将追回相关报销费用,并三年内不再派出参加各类培训与会议。

(三)参加各类进修、培训的教师,须积极参与体育学院的专业建设工作,将培训和学习成果应用到专业教学当中,并自觉接受体育学院的社会工作安排和管理。

四、经费保障

(一)参加培训或会议教师的经费,由体育学院负责统筹,凡经体育学院审核,圆满完成培训任务,完成了相关工作的,全额给予经费支持。

(二)各类资质证书培训项目,教师必须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方能报销费用,未获得证书而报销了费用的,在年终绩效中追回已报销费用。

五、其它

(一)本管理办法在与学校文件有冲突时,以学校管理文件为准,有不足之处或需补充的,以补充管理规定的形式通知。

(二)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3月起开始执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体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30日

附件1、体育学院教师参加资质培训(教研会议)申请表体育学院教师参加资质培训(教研会议)申请表

 

基本情况

培训(会议)名称

 

参加人员

 

类别

□资质培训  □教学研讨会议  □其它

时间

 

地点

 

主办协会(单位)

 

归属系统

 

培训(会议)内容

 

 

 

培训(学习)成果

 

 

 

与培训或参会相关的课程

 

 

培训与参会目的

 

 

 

经费预算

经费构成与金额:

 

 

 

 

 

相关参会情况与已获资质

 

 

 

 

体育学院意见

 

 

 

 

附件内容

1、会议通知

2、参加培训(会议)总结一份

3、学习报道一份

3、获得证书或资质证明复件印

(第1项参会前必须提供,后3项内容返校后完成)

(本表请详细规范填写,可另附页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Copyright © 2018 乐山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: 0833-2276277